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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和谁一起工作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在全球范围内与各个缔约方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的和有执行力的植物检疫措施,提升缔约方管理有害生物风险的能力,以及减轻有害生物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与区域性植物保护组织合作进行植物检疫能力建设,确定和应对有害生物跨越国境的风险。通过减少植物有害生物的传播使地区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受益。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通过国家植物保护机构与该国政府、省级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开展合作,提高每个国家应对植物健康风险的能力,同时提供区域和国际层面可获得的重要经验资源。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与每个缔约方政府的官方联络点开展工作。联系点是各国政府在《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相关问题上的官方发言人,并通过与其他缔约方的发言人、《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秘书处共享信息、经验和技术来提升区域和国际植物检疫能力。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通过国家植物保护机构监管进口商和出口商,控制植物有害生物风险和减少有害生物种类的传播。这些工作有助于区域和国家经济,并最终使进口商和出口商受益。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通过国家植物保护机构指导生产者,帮助生产者实施有效的植物检疫措施,保护生产者、社区、社会和环境利益。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通过国家植物保护机构和区域性植物保护组织与民间团体合作,普及植物检疫方面的知识,这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活力以及栽培和野生植物资源的一个有效手段。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通过国家植物保护机构和区域性植物保护组织培训教师和自学者,提高各成员国管理有害生物风险的技能和长期的可持续的能力建设,而不是短期行为。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与国际的、区域性以及各个国家的媒体开展合作,建立有害生物对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的意识,以及为地球的未来保护植物资源是人类共同责任的意识。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与捐助者开展合作,确保援助用于有效的、有意义的项目,通过这些项目的执行,降低植物健康风险,促进植物及植物产品贸易安全,使生产者、社区、行业、缔约方和环境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