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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PC系统积极参与制定2020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Posted on Fri, 03 Apr 2020,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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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6日,罗马— 联合国环境署组织召开了有关2020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GBF)视频会议,征求多方与环境相关部门的意见。会议由环境署的 Tita Korvenoja女士和Diane Klaimi女士共同主持,四位嘉宾做了专题报告:2020后GBF开放工作组联合主席Basile van Havre先生,CBD秘书处Neil Pratt先生,环境署UNEP-WCMC部门的 Katharina Bieberstein女士,以及欧盟的Anne-Theo Seinen先生。IPPC秘书长夏敬源先生率团出席会议,成员包括IPPC秘书处高级顾问Craig Fedchock先生,秘书处新闻官员Mirko Montuori先生,秘书处标准制定官员Artur Shamilov先生和秘书处标准制定助理Janka Kiss,以及IPPC标准制定委员会主席Ezequiel Ferro先生。

2015年以来,IPPC秘书处一直是生物多样性联络小组的成员,旨在履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使命。IPPC秘书处在生物多样性领域的主要关切涉及植物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物种IAS),提供改性活生物体(LMOs)对生物多样性风险的评估指南。

为了达到控制外来入侵物种目标和指标,IPPC秘书处建议考虑以下三项原则,这有可能有助于并进一步修订。

1) 目标应考虑《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在外来入侵物种(IAS)方面的共同任务:虽然IAS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核心关注,但它涉及到植物有害生物,因此也是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系统的重点关注,不过在该草案中并未提到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和其它相关文书。关于被定为检疫性有害生物的IAS,整个植物检疫基础设施都可以帮助管理IAS(例如有害生物)。为达到共同目标,我们鼓励环境部长(生物多样性公约联络点)和国家植物保护组织(国际植物保护公约联络点)开展合作,预防并在必要时治理外来入侵物种。尤其是,我们认为“贸易安全”的概念应包括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目标,并要考虑到有意和无意引进的外来入侵物种。此外,应考虑到所有生态系统中潜在的入侵物种(例如,林业有害生物和水生植物)。

2) 第二个原则是,我们应该汲取过去的教训:爱知生物多样性指标9中有关外来入侵物种的目标未能实现,并且这些指标大多是定性的;在本草案中,指标应更加量化和现实。特别是,增加量化目标以降低新的入侵率似乎必不可少。这些应包括预防或尽早地并多次进行监测和拦截外来入侵物种,同时提高根除项目的执行效果,以消除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应考虑将《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国家报告义务的要求作为提交信息的指标,这可以提供很好的基线,并可以作为以后衡量成功的标准。目前尚无全球通用的记录外来入侵物种影响的方法。国家植物保护机构可支持制定重要外来入侵物种的国家名单,并对其开展风险分析,提供有害生物报告统计数据等。但是,由于风险因地区而异,因此很难制定全球名单。

3)如何测量指标的方法应考虑以下内容:a)通讯联络; b)资源筹措;c)能力建设。更多的努力应该支持在监测方面的投资,这与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有关预防总比消灭或治理要好的原则相一致。

IPPC秘书处及其IPPC系统致力于根据这些原则,参与制定外来入侵物种指标。IPPC秘书处还注意到,目前正在努力推进实施数据报告工具(DART),并扩大范围到各种公约使用。

2020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零草案的网址为

https://www.cbd.int/doc/c/efb0/1f84/a892b98d2982a829962b6371/wg2020-02-03-en.pdf

关于2020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网站,网址为[https://www.cbd.int/conferences/post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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